合同包1(揭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在高铁站和高速路口租赁广告位设置招商引资广告宣传):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广东三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揭阳空港经济区望江北路以北仙阳村路段 |
1,772,175.60元 |
合同包1(揭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在高铁站和高速路口租赁广告位设置招商引资广告宣传):
服务类(广东三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广告服务 |
广告服务 |
在高铁潮汕站和高速云路、锡场、霖磐、东港4个收费站出入口位置,租赁钢结构三面立柱(18m×6m×3面)2块和双面立柱(18m×6m×2面)3块广告牌设置“国家级揭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欢迎您”招商引资广告宣传内容,包括广告画面设计、制作、安装、维护,并配置照明设施,每晚亮灯照明4个小时(不另计费用)。 |
(1)供应商应当在合同签订并收到采购方宣传方案后45天内完成全部广告牌设计及安装。(2)供应商应当定期检查广告牌安全条件、喷画外观及相关设备等情况,发现或收到采购人通知广告牌主体存在安全隐患、坏损、污染、设备故障等异常情况,必须在5日内及时修复或清洗,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正常每半年更换一次)。(3)供应商应确保合同期间对所提供广告牌拥有使用权并保证广告发布正常。(4)除采购人原因外,因供应商、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全部或部分广告牌中断发布的,相关广告牌服务期限按照中断发布期间长短相应顺延;除采购人原因外,因供应商、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全部或部分广告牌无法继续正常发布广告的,供应商应当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一个月内,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并经采购人认可的广告牌给采购人继续发布广告,相关广告牌服务期限按照中断发布期间长短相应顺延。 |
高铁潮汕站为6个月,4个高速路出入口为12个月。 |
(1)广告牌的安全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设计要求和行业规范标准。(2)广告牌画布材质采用科宝布,厚度不低于35丝,喷画精度不低于720dpi。(3)广告牌并配置照明设施,每晚亮灯照明4个小时(18:00-22:00)。 |
1,772,175.60 |
蔡潮波、吴添盛(采购人代表)、刘曼丽、黄志玲、李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揭东经济开发区龙翔路
联系方式:0663-3274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市揭阳大道以东、市自然资源局以北东泮村集体规划F座3幢第二、三楼
联系方式:0663-8275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663-8275777